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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26日

3/27 上凱道吧!為什麼呢? 這次不是為了什麼廢死不廢死...

最近廢死的議題發酵,一下子成了全民運動了,打開電視不管轉到那一台,都在討論這件事。



其實我從很早就開始關注這個議題,也是因為看了朱學恆部落格 受害者的人權在哪裡? 那兩篇文章 ( 2009 年 6 月 4 日),開始慢慢在我心中發酵。


我基本上對於廢除死刑這件事,沒有定見,因為無論正面及反面,我都無法完全說服自己。
1. 維持死刑,對於犯行者,窮究所有客觀事證之後,仍然認為此人必須永久與世隔離,而判處死刑,但法官也是人,誤判情況也是一個機率問題,就算經過三審定讞,還是有可能中間有人為瑕疵或辦案過程中的重要證據經過人為捏造,不管機率是多小,一旦執行了死刑,便無法挽回。這不像冤獄,還可以讓你重獲自由,冤死,就只能在你墓誌銘上面多刻上一句,「此人並非窮凶惡極之徒....」如此而已。
2. 廢除死刑,以目前台灣監獄客觀條件而言,若犯人持續增加,肯定無法實施終身監禁。再者,每年總統上任時候的大赦,或無期徒刑表現良好之後的假釋出獄,都可能把一個有再度犯案可能性的潛在性炸彈,又放回社會裡造成下一個家庭的悲劇。


但我一直有個想法,犯罪者其實是一種社會造成的悲哀,可能生長環境、可能教育、可能受到不平等對待、可能.... 有太多可能性,造成一個人犯下不可饒恕的罪孽。對於受害者家屬而言,這些其實並非單單奪走犯行者的性命就能彌補,


但是目前台灣法律的遊戲規則,在沒有修法之前,就是存在死刑,存在 44 個尚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犯....   寫著寫著,又寫到這裡來,真是該死!回題!


其實我想要說的是,3/27 號召你的親朋好友,一起去走一趟凱道吧!聽聽這些受害者家屬訴說受害者的故事,瞭解他/她其實是個什麼樣的人,套句朱學恆在影片中說的話,「很多時候我們選擇袖手旁觀,我們選擇漠不關心,只是因為我們並不認識他們。」這句話,深深打動了我。


沒錯!不管那些廢死不廢死的議題,至少國家社會該給這些受害者/家屬的援助不能少啊!為什麼他們在經歷了親人離去,訴求社會公理正義的時候,卻成了二次受害者呢?


為什麼在他們獨自奮鬥了 10 幾年之後的現在,他們的聲音仍然隱沒在廣大社會群眾的底層,彷彿從來沒有人聽見,也從來沒發生過一樣呢?


我們真的需要在上面做事的人,可以從心做起,推動一些政策法案來幫助這些受害者家屬,而現在身為市井小民的我們,能做的事不多。至少,我們可以從傾聽開始!


3/27 為什麼我們要上凱道?


我自己 3/27 無法到場,自己覺得非常可恥,但是我願意盡我所能,把這個訊息傳遞出去,讓更多人知道,去到現場。如果你也無法到現場的話,請把上面這個 Youtube 盡量透過各種管道傳遞給你的朋友,讓他們可以知道,一傳十,十傳百,我們要改變這個社會上一些我們看不慣的事,必須要發出夠大的聲音!

3/27 凱道活動說明網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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